沈靖然
为提振市场信心,全面激发市场主体活力,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好转,今年年初,云南省人民政府印发《2023年推动经济稳进提质政策措施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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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云南省人民政府”微信公众号推出“2023云南经济稳进提质政策指南”专栏,聚焦“支持‘专精特新’中小企业做优做强和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培育发展、鼓励企业在确保安全生产前提下全力增产扩能、支持农房抗震(农村危房)改造三年行动”等42个方面,解读涉企惠民重点政策,为企业和群众梳理办事指南。
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2023年期间新增完成设施农业实际资产性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,按实际完成投资额的5%给予一次性奖补;完成实际资产性投资1亿元以上的,按实际完成投资额的10%给予一次性奖补。
1.申报条件
在2023年期间新增完成设施农业实际资产性投资5000万元以上,申报的项目手续完备、资金来源落实,已竣工投产使用。经营行为合法合规,财务管理制度健全,在产品安全、主体诚信、安全生产、缴纳税收、环境保护、金融监管、扫黑除恶、保障农民工工资等方面无不良记录。
2.办理流程
企业自主申报,县(市、区)、州(市)农业农村、财政部门逐级审核,省级部门复核,经公示无异议后拨付补助资金。
3.政策依据
《云南省进一步帮扶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工作方案》(云政办发〔2022〕42号),可在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询。可在省农业农村厅官网、阳光云财一网通查询申报通知。
4.咨询及经办部门
省农业农村厅乡村产业发展处,0871-65749556,昆明市万华路169号506室。
对重点农业企业2022年内新增贷款,按实际获得贷款利率的50%给予贴息,贴息利率不高于5%。
1.申报条件及材料
企业2022年内有新增贷款,贷款必须用于企业经营发展,且实际用途必须符合贷款合同约定。
2.办理流程
企业自主申报,县(市、区)、州(市)农业农村、财政部门逐级审核,省级部门复核,经公示无异议后拨付补助资金。
3.政策依据
《云南省进一步帮扶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工作方案》(云政办发〔2022〕42号),可在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询。可在省农业农村厅官网、阳光云财一网通查询申报通知。
4.政策问答
问:新增贷款是否包含循环贷和借新还旧?
答:不包含。
省农业农村厅乡村产业发展处,0871-65749556,昆明市万华路169号506室。